关于给县公安局记功的决定
来源: 时间: 2016-08-04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县公安局记功的决定

(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2016年以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履职,顽强拼搏,深入开展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特别是20163月份以来,接连侦破“2016.3.17盆尧乡无名尸体案“2016.4.24陈耀坤故意杀人案“2016.5.2于红卫故意杀人案温雯被杀案四起命案,现行命案破案率持续保持100%,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打造平安、和谐西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激励全县公安机关取得更大的荣誉和成绩,促进西平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并对有功人员武斌、白战伟、王二刚、焦伟涛、直东钍、杨伟杰、刘海洋、郭准、姜豪9名同志通令嘉奖。希望县公安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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