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县农业科技辐射带动能力,更好的完成2023年上级下达的农技推广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农技推广能力较强、乐于助人。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能够做到“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至少能带动10-20个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
3.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优先选拔。
4.农民技术员、《绿色证书》和《高素质农民科技培训证书》获得者优先选拔。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扶持政策与义务
1.农技指导员对科技示范主体进行指导服务。
2.统一制作科技示范主体标牌,发放给科技示范主体,并在醒目位置进行悬挂或张贴。
3.科技示范主体享有一定的物化技术补贴,优先参加科技培训和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4.科技示范主体必须带头学习使用新技术、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民、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工作。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申报程序
1.各区域站(服务中心)从所包村委中遴选科技示范主体,每个区域站对接服务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产业化企业和乡土专家(农民农技师、农村拔尖人才、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每位农技指导员对接服务3个科技示范主体。
2.申报单位(人)需填写《西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村委、区域站同意后,上报各行业项目办。
4.各项目办审核以后,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5.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在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公示无异议后,备案挂牌。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项目办初审核后,于2023年8月25日,把汇总后的材料上报到局科技教育股。
附件:1. 西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