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县督查局对市政府下达的工作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强力推进落实。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1-11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3%,全市第3位。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截止11月份规上工业增加值当月增速6.8%,1-11月累计增速4.9%。
3.改扩建或开工新建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康复安置为主要功能的中心敬老院,护理床位达到50%以上。
我县对第一托养中心进行了改建,建成西平县中心敬老院,以入住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为主,增加了护理型床位50 张,护理型床位共159张,达到100%,目前入住失能半失能人员72人,其中失能特困人员22人,半失能50人。
4.完善农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资金。完成20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工程。
严格落实农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60元,失能人员每人每月320元,1-12月份共发放补贴资金12.3万元,补贴人数55人。为20所敬老院开辟了无障碍通道,安装了无障碍扶手,完成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任务。
5.10月底之前完成西平县腾云气体有限公司关闭退出。9月28日西平县腾云气体有限公司已完成关闭退出任务。
6.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制定发布县域重点山体保护名录,推行市、县、乡、村四级山长制,落实各级领导巡山制度。
全县已恢复面积646亩。制定印发了《西平县全面推行山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县、乡、村三级山长制和各级领导巡山制度。
7.高质量完成造林0.71万亩、国家储备林0.12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
全县投入国土绿化资金近4.6亿元,新增乡级以上廊道0.4万亩,整改提升省级以上廊道1.5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36万亩,新建围村林片林0.2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0.36万亩,完成“两园”植树0.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92万株,共栽植各类树木260万株。
8.实现新增对标企业41家。
全年已实现新增对标企业41家。
9.开展“企业上云”专项行动,力争全年推动40家左右企业上云。实施技改项目不低于40个,年度完成投资16亿元以上。
全年已完成54家企业上云,已实施技术改造项目47家,完成投资186.2亿。
10.小微企业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力争达到4家以上。
全年重点培育16家小微企业“小升规”,全年计划完成8家,目标任务4家,截至目前已有4家企业入库。
11.加强后备企业上市辅导,资本市场融资不低于4.6亿元。
河南丰源和普农牧有限公司股改已完成,已沟通河南省证监局进行下一阶段的备案辅导,资本市场融资已达到8.45亿元。
12.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20年新增贷款完成14亿元。
截止12月底新增贷款24.43亿元,完成新增贷款任务。
13.纳入重点支持名录库企业不低于120家,年底企业获贷率不低于60%。
目前我县纳入重点支持名录企业133家,企业获贷率98%。
14.升级改造或新建普惠金融服务站数占行政村比例达到75%,普惠授信农户占全部农户比例达到65%。
已升级建成普惠金融服务站221个,占全县行政村251个的88.05%。截至12月底,完成基础授信156,299户,覆盖面82.83%,累计发放普惠授信贷款7194笔,5671.95万元。
15.新增(立项、开工、续建、投用)社会办养老机构1家,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完成2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含助餐点)。
续建社会办养老机构1家:续建宁宁养老院建一排平房,目前已完成续建任务。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现已完成建设,完成情况如下:(1)柏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挂桂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2)柏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挂大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3)庄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挂庄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4)西关函授站养老站挂西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5)徐魏庄老年活动中心挂徐魏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6)东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挂东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7)东吕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挂东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8)席赵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挂席赵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9)黄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挂黄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王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挂王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完成完成2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含助餐点):柏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柏苑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16.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完成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任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卫片执法整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0%以下。加大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力度,巩固已有成果,推动清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初步统计数据,由于我县国土绿化和廊道建设占用耕地较多,形成耕地倒挂。县政府已向市政府申请核减我县耕地保护指标,经市政府协调,我县与泌阳县耕地签订代报协议,泌阳县政府替我县代保耕地1万亩,经代保后我县还存在缺口3.88万亩。目前我县正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空心村整治、合理调整植树造林空间、加大对违法占地拆除复耕力度等手段,努力增加耕地面积,争取逐步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2019年度,西平县共涉及违法用地31宗,占地面积442.25亩,其中耕地面积361.52亩,违法比率56.49%。目前,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整改后违法比例已降至6.9%。无被上级挂牌督办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违建别墅问题已全部拆除整治到位。
17.7月底前完成水价制定工作。完成年度存量改革任务和用水协会、水权确定、三证一书的发放,协助制定以电折水价格。8月底前制定用水补贴、节水奖励政策 。
县发改委已出台2020年改革实验区水价文件,明确了以电折水价格。水利局已在2020年改革实验区成立了用水协会、水权制定及三证一书的发放。通水收费4000亩,涉及师灵、二郎、人和等3个乡镇5个村委。奖补资金数额正在统计核查中。农业农村局4万亩改革任务工程进度已完成。财政局已制定用水补贴、节水奖励政策。
18.建设悬挂不少于10处楹联(每个景区和较大的公园、广场不少于3处,其他公共场所不少于1处);至少建设2座城市书房 。
楹联建设已完成10处;完成城市书房2处。
19.抓好5个省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完成投资26.4亿元 。
2020年省重点(A类)项目8个(第二批新增加3个),总投资131.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8.4亿元。1-11月份完成投资93.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59.3%。
20.抓好97个市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完成投资304.6亿元。
第一批市重点(B类)项目97个(其中3个项目调入至省重点项目),总投资893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300.5亿元,2020年1—11月份完成投资503.7亿元,占年度目标的167.6%。
21.加快推进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驻马店—南阳1000千伏交流及其配套工程、换流站500千伏送出工程。
我县做好属地化管理工作,已完成树木砍伐6270棵、房屋拆迁5户1443.6平方米。
22.抓好已上报的16个专项债券项目、124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跟踪对接工作,加快各项手续办理,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支持。
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9个,发行金额为6.96亿元,较上年增长26.1%,增加1.44亿元。上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41个,总投资92.95亿元。
23.2020年底,新引进符合主导产业的合同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新引进合同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合同总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
新引进符合主导产业的合同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1个,其中:新引进合同总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个,合同总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
24.全年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不低于90%。
我县签约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
25.完成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已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1家。
26.新建改扩建公办或民办幼儿园6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2所,启动小学课后延时免费托管试点。
新建改扩建6所幼儿园已全部竣工。新建学校2所已交付使用。课后延时免费托管试点学校为县实验小学,已完成。
27.建设社会足球场14块。新建5处多功能运动场(含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步道)。
14个社会足球场建设和5处多功能运动场地升级改造建设已全部完成,有10个足球场已完成验收。
28.开展文化下乡不少于100场。
全年开展文化下乡活动398场。
29.完成1105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已完成1168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30.新建停车位500个。
已完成新建停车位500个。
31.在交通路口、重点区域新建改建797路监控点位。
一是按照市局要求,已超额完成改建797路的建设任务。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新增建设797路监控视频,正准备招标。
32.完成4个城市社区“一有十中心”规范化建设。
柏城街道南关、宝严寺、邵庄和柏亭街道耿庄4个城市社区10月底前已完成规范化社区创建任务。4个城市社区按照“一有十中心”要求已完成创建任务。
33.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县疾控中心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建立PCR实验室。
县财政拨付60万元用于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已购置到位;县财政拨付265万元用于PCR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提升,实验室已建成,已通过省级验收。
3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疾控科;县人民医院加强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学科和传染病区(含负压病房)建设,建立P2实验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卫办。
全县5家二级医院均已设置疾控科;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新购置了移动DR、负压救护车等设施,感染科病房楼已规划,项目建设平稳推进,PCR实验室已建设完成并通过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验收合格,已正式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公卫办。
35.加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完成6.63万人次筛查。每个乡镇配备2台肺功能检测仪。落实村级医务人员筛查补助33.15万元,提升二级医院参加国家PCCM规范化建设项目认证并达标。
我县下发了《西平县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2019〕65号),召开了动员会,举办了慢阻肺调查问卷技术培训,现已完成问卷调查79891人,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占120.50%),村级医务人员筛查补助资金已完成筛查情况的调查核实,待拨付;县人民医院危重症呼吸科建设已通过中国医师协会PCMM认证。
36.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完成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完成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7850人。
3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截至12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4%。
38.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71.4万人以上。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已实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2.2388万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71.4万人的101.17%。
39.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
从2020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现资金已发放到位。
40.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509300人以上。截至12月31日参保人数512835人。
41.改扩建普通高中1所。
已完成改扩建普通高中1所。
42.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少于100亩。
在谭店乡潘庄村委刑店村回民公墓以西,西出北路以南(占地面积103亩)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施工并达到安葬条件。
43.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评机制,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得到落实。
已实现县域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县、乡“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强化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考评机制,在日常考核中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和村日志台账三统一;严格落实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全面开展,每月法律顾问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以上。村居法律顾问经费除上级按每个村(社区)800元配套的22.8万元外,县财政局已按每个村委2200元,共计62.7万元于11月25日拨付到位。
44.2019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老旧小区8月底前完成改造,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老旧小区6月底前实质性开工。年底前完成1054户省定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任务。
2019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任务9个,77栋,建筑面积17.90万平方米,居民1492户,计划投资7244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16个,改造户数3443户,改造面积42.21万平方,改造栋数86栋,申报资金6548万(红线内3745万元、红线外2803万元),目前15个项目基本完工,累计投资6336万元,(其中:文广新局家属院已调整到21年实施)。
45.从2020年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74元、166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结合县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标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从2020年1月起,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74元提高到286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66元提高到178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集中与分散由5040元调整到5580元;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由每年3600元提高到3840元,特困人员半护理标准由每年1800元提高到1920元。新标准从2020年1月执行,提标部分已于3月份补发到位。1-12月份,共为2986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149.3万元,为2197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377.5万元。为4989人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2958.29万元,为783人发放护理费197万元。
46.对185名0—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已完成222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47.完成5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
已完成5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
48.完成“两癌”筛查0.8万人,产前筛查率达到55%以上,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足额配套资金,保证在全县实现免费筛查。
产前超声筛查率63.75%、产前血清学筛查率68.24%,新生儿两病筛查率99.28%、听力筛查率97.97%,均已完成;乳腺癌筛查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4.48%,宫颈癌筛查完成100.33%。
49.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一是主网建设。35千伏权寨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建设,已完成2020年项目建设任务。二是配网建设。已批复的一期配网工程已经全部完工。第二批基建工程批复资金3483.2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93.25千米,配变106台,低压线路38.95千米,已完成100%。
50.完成县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实现县级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提升常见病、多发病和较为复杂疑难危重疾病的诊疗水平。
县人民医院已于6月22日通过市专家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在巩固扩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成绩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创伤中心建设及达标审验。
51.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216套,涉及项目学校13所。
3所学校周转房已交付使用,10所已竣工。
52.出台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意见,组建1—3个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
成立了西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了《西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组建了西平县第一、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已于10月10日挂牌成立。
53.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前三季度全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5%。(四季度数据未出)
54.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全年科技支出累计完成154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6%,较上年提高2.41个百分点。
55.2020年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3188吨/年、氮氧化物4334吨/年、COD12825吨/年、氨氮1499吨/年。
截至12月底,二氧化硫排放量2600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336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550吨,氨氮排放量1390吨,四项主要污染物完成了控制目标。
56.大气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县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2% 。
截止12月31日,我县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增加66天,PM10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
57.洪河西平杨庄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Ⅳ类标准、洪河五沟营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标准;消灭劣V类水体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洪河杨庄断面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洪河五沟营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标准,完成了目标任务。无劣V类水体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已完成,无黑臭水体。
58.城镇新增就业56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56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90人。
全年新增就业人员9788人,完成目标任务5600人的174.75%;失业再就业人员3182人,完成目标任务1560人的207.84%;就业困难人员711人,完成目标任务490人的145.1%。
59.确保进出口额增长3%以上。
全年完成进出口额46728万元,占总目标任务的151%,居全市排名第3位。
60.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债务余额不超过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完成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化解隐性债务8.75亿元;除发行政府债券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
截止12月31日,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86839.19万元,低于上级核定的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有序化解隐性债务,本年度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目标为87473.38万元,实际化解104789.64万元,完成率为119.8%。除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渠道外,杜绝任何形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行为。
61.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幅不低于GDP的增幅。
暂未出数。
62.严格落实驻马店市2020年节能减煤工作要点,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2%,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在3%以内,规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67万吨以内,完成省定目标 。
全年我县煤炭消费总量消费总量2.75万吨。
63.确保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增长3%以上。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我县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增长5%,位于全市第一方阵。
64.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12月份上报市招商局省外资金项目12个已到位,资金总额69.57亿元。
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1-12月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28236万元,增速-2.6%,全省平均水平为-4.1%,驻马店市平均水平-2.6%。
6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DP增长同步并略高。
1-9月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26元,增幅3.4%。(四季度数据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