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审计局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一、行政处罚(9项)
1、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处罚。
2、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3、违反规定设立、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继续征收已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缓收、不收财政收入,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处罚。
4、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5、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各类政府款,非法获益和使用、骗取各类政府贷款行为的处罚。
6、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7、 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8、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9、违反国家规定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2项)
1、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违规资产。
2、通知暂停拨付有关款项。
三、行政检查(11项)
1、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3、国有企业审计监督。
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5、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6、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
7、外资运用审计监督。
8、专项审计调查。
9、金融机构审计监督。
10、《审计法》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的审计事项。
11、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