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财政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1年县财政下达资金118.183898万元,用于西平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我县2782户脱贫户贷款金额共计3128.75万元,按贷款额度的4.35%进行贴息,共计贴息金额118.183898万元。
(二)财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该项目共编制18个绩效目标指标,其中1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9个。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制度实施。项目由各村申报,乡镇审核上报,主管行业部门论证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入项目库,项目实施从项目库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合理挑选项目出库实施。项目实施实行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公告公示制度。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8.18389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共118.18389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0日,已完成拨付100.419514万元,执行率8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第七条规定“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 "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资金报账严格规范,资金专款专用,已完成的项目能及时完成报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内已完成项目产出指标,产出质量、数量、时效等指标均能按时按量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的效益指标,预定2782户脱贫户实现经济收入收入556.4万元,实际完成2782户受益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总收入556.4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调查,项目实施后脱贫户实现稳定增收,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有差异,原因是户贷贷款采取“先付后贴、按季付息、按季贴息”的方式进行贴息,由于第四季度贷款于2021年12月30日后到期,需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后才能申请财政贴息。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情况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监督方式:国家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省乡村振兴局电话:0371-65919535
市乡村振兴局电话:0396-2610268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396-2751711
县金融服务中心电话:0396-3707725
西平县金融办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