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平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西扶贫办〔2018〕86号)文件精神,现将上级提前下达的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豫财农综〔2021〕4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2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298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结合西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项目准备情况,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
二是依据省市关于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街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的要求。
三是依据2022年西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总体计划和项目准备情况。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上级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规模 |
本次分配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文号 |
县政府办 |
2022年西平县河南豫坡酒业有限公司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奖补项目 |
1030 |
1030 |
省级补助资金 |
豫财农综〔2021〕42号 |
政府办 |
2022年西平县河南棠河酒业有限公司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奖补项目 |
1030 |
268 |
省级补助资金 |
豫财农综〔2021〕42号 |
监督电话:1.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2.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3.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4.县财政局0396-6158769
5.县乡村振兴局0396-2751711
西平县财政局 西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