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共西平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事宜的批复》(西编【2020】24号)精神,西平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申请注销,特此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2824660905163K
单位名称:西平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于宏伟
住所:河南省西平县新洪路北段
举办单位: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费来源:事业收入
开办资金:12.5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有关发展新型墙材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保证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材专项费用,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发展新型墙材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