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公安局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单
业务名称:变更姓名
责任单位:西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报材料:1、本人及相关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8周岁以下的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关材料:(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3、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原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 -受理-审批-办结(6周岁以上,不得变更的除外)
受理电话:0396-2133062及各派出所电话
监督电话:0396-213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