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单
业务名称:变更民族成分
责任单位:西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及变更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意见书》;
3、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 -受理-审批-办结
受理电话:0396-2133062及各派出所电话
监督电话:0396-213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