嫘祖镇农村危房改造办事指南
来源: 嫘祖镇 时间: 2020-11-03 浏览次数: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l、C级房维修10000元以内;

  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因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新建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按新建实际面积进行补贴,1-2口人不得超过30平方米,3口人不得超过40平方米;

  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名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面积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四、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农户持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等向村委提出申请,村两委研究确定具体对象并张榜公示后上报乡镇主管部门,乡镇主管部门入户调查审核相关资料,审核合格后张榜公示名单,上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资料,并进行入户进行危房等级鉴定,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在村委会张榜公示,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改造后乡镇初步验收,最后申请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的危房经乡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转入危房改造农户个人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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