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芦庙乡民政所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来源: 芦庙乡 时间: 2022-03-2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西平县机构编制文件《西平县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西编[2019]64文件精神,芦庙乡民政所不再保留,如有债务,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债务的证明材料,向芦庙乡人民政府协商,联系电话2756296。

  特此公告。

  芦庙乡民政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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