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交通局 时间: 2024-05-29 浏览次数:

  经核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西平县陇鑫物流有限公司,不具备原许可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撤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公司所属营运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

  自公告之日起,西平县陇鑫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公司所属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业务。并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公司所属营运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上交原许可机关。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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