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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平县财税通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11-09 浏览次数:

  西平县财税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3月修订版)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王建华为法定代表人,胡晓君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公司办公地址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路南段100米6号。

  二、同意你公司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同意向你公司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41172120230002

  特此批复。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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