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侯公涛主持召开十六届西平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研究编制《西平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柏城商场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事项。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邓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董海建,副县长李新、丁中华、耿扬、刘旭辉,县政府二级调研员、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世杰,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啸,县政府办三级调研员黄广有出席会议;邀请县政协副主席王怀臣,县纪委监委、外宣办、报社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司法局、督查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正面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决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勇于改革创新,强化法治保障,建强干部人才队伍,为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全县领导干部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西平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一)要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加强《条例》宣传提高知晓率,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促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二)要规范采购人员管理。财政、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约束采购人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采购的自觉性,确保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三)要严格执行采购方式程序和合同管理规定。依法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采购流程管理,完善内部流程控制制度,堵塞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